一元復始,萬象更新。在一年之首,理應是新的開始,不過我靈修時讀到的經文剛巧讀到啟示錄第二十二章。這不單只是這卷書的最後一章,也是整本聖經結束的最後一章。到底神要藉著這末後的話作出甚麼重要的教導呢?在這章聖經中,合共有四段說話是出自主耶穌的口,分別記述在v.7, 12, 16, 20;而「我必快來」的信息竟然在其中重覆了三次。為何神要多次強調衪再來的迫切性和真實性呢?
v.7指出:「看哪、我必快來。凡遵守這書上預言的有福了。」從本書1:1開始,作者已表明要「將必要快成的事指示他的眾僕人」,雖然在末世的日子撒但一度猖獗,但書中預言神必刑罰惡人,屬乎衪的人最終會反敗為勝。從現實的角度來看,新的一年除了帶來新的氣象外,也可能要面對新的挑戰,願意鼓勵大家一同立定志向,繼續遵守神的道,因為忠心持守神的道的人是有福的,在末後的日子必會與被殺的羔羊一同作王。
第二個對於「主必快來」的描述是一個警戒,v.12如此說:「看哪、我必快來.賞罰在我、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。」其實保羅於羅2:6已有相類似的教導:「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。」正因神已清晰表示祂最終會賞善罰惡,我們也就必須承擔犯罪帶來一切的惡果。若然在過去一年我們的生命仍有未盡完善之處,求聖靈幫助我們,在新的一年,不論在言語和行為上也加倍警醒,絕不能隨便放肆。
最後一個「主必快來」是記述在v.20上,也是主耶穌在整本聖經之中賜給我們最後的一個應許:「證明這事的說:『是了,我必快來!』」若然主的再來是如此迫切和真實,我們又是否願意和準備好與聖徒作出同樣的回應?「 阿們!主耶穌阿、我願你來!」期盼我們在新的一年能繼續經歷主的恩典,為主作美好的見証,等候主的再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