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聽見一個感人的故事,在越戰期間很多人都去參軍打仗,當戰爭結束,軍人都退役回家,與家人團聚,有一位軍人從戰地乘坐飛機回家。當他落機後,第一件事就是致電回家,在電話中傳來母親的聲音,大家都很激動,他報過平安後,就問母親他帶了一位朋友回來,想安排住在他們的家中,因為這位朋友在參戰期間不幸被炸彈炸傷,做了下肢截肢手術才能保存性命,現在沒有人可以照顧他了。那位軍人的母親聽後,表示家裡沒有多餘的物資照顧這位朋友……,掛斷了電話後,那位軍人的母親便再沒有見過她的兒子。原來那位軍人口中的朋友,正是她的兒子。母親的回應是物資的缺乏,但亦反映她對那位沒有見過的朋友愛得不夠。如果一開始母親知道那是她的兒子,回應一定不一樣。既然如此,為何兒子不直說自己的情況呢?好可能兒子也懷疑怎樣的愛才足夠接納現在傷殘的他。
這故事使人傷感,因為原來我們的愛很有限,也因此造成這位母親及兒子不同的影響和傷害。耶穌基督降世為人,正是要救贖虧缺了的人性,將自己成為贖罪祭獻上,這就是神賜給我們無條件的愛,以致我們能在愛中領受恩典及祝福。我們對於把擁有的與人分享已經不易,也別說我們在缺欠中仍願意與人分享,甚至奉獻給神。約翰壹書第四章說明一個屬神或屬世界的人,分別是在於認耶穌基督成了肉身到世間 (約壹4:2);另外,在行為上因著神就是愛,我們也就應當彼此相愛(約壹4:7-8);人有限的愛難免產生懼怕,卻因著神完全的愛懼怕就被除去了(約壹4:17-18)。
當教會鼓勵大家擁抱福音,有些團契又彼此關顧探望肢體的家人,這是值得欣賞及鼓勵的,但要留心行動不是一個推動的項目,而是由心而發的,繼續更深體會耶穌基督的心腸,惟有主完全的愛才可以勝過我們有限的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