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星期會友大會中牧師分享教會的使命宣召(可參閱家事分享的第3點),其中兩個元素「共同」、「經歷」,非常值得我們反思。在教會中,我們能與其他人「共同」相處,交流聯誼,各人亦會藉聖經和禱告「經歷」上帝的真實。但偶而聽到「團契中有我不喜歡的人」或「與團契的人格格不入」的想法,甚至每星期團契人數也合共不超過100人。我們能與其他人建立友誼的關係,但經歷信仰大多出現於個人層面之中,群體經歷信仰的機會卻是很少。
教會群體與外在屬世群體的不同之處在於有基督在我們中間,活出信仰,作鹽作光是我們的使命。因為上帝愛所有人,所以教會群體與世界同樣充滿多元性格與特質的人。但即使面對不同性格,甚至自己不喜歡的人,我們也會因著主的愛彼此接納,一同學習成長,連於基督,委身基督。若然肢體間未能彼此相愛,人人獨立存在,又怎能向外宣告我們有別於世界?怎樣活出基督的愛?
保羅用身體作比喻,說明教會是由不同恩賜的信徒組成。「惟用愛心說誠實話,凡事長進,連於元首基督,全身都靠他聯絡得合式,百節各按各職,照著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,便叫身體漸漸增長,在愛中建立自己。」(以弗所書四15-16)。教會這身體由許多肢體構成,肢體間有著緊密的關係,彼此需要,不能自我隔離或是互相排斥,眼睛不能排斥嘴巴,手不能厭惡腳。而是要彼此配合及照顧。正因彼此互為肢體,有福同享,有難同當。因此,教會不是一個組織,不單是由「經歷信仰的獨立個體」組成,而是一個活的生命群體,是一個能共同經歷信仰的群體。而團契是個很好的平台讓我們能「共同經歷」信仰的真實,因為團契就是肢體生活,人與人親近、互動、實踐信仰,讓我們表達愛的地方。當你遇到困難時,弟兄姊妹互相激勵,彼此守望。
除了團契,主日祈禱會也是另一個能「共同經歷」的信仰平台,透過各人的分享,了解彼此的代禱需要,同心守望教會,藉禱告使人更聚焦地將生活和教會帶到上帝跟前。其實每次的分享與聆聽都能加深彼此的認識,經歷彼此的信仰路程,關係得以建立。當我們能成為一個真正的基督徒群體,有上帝在我們當中,也有彼此結連的群體,那怕外在環境逼迫愈來愈多,亦無懼風雨,也能同心面對挑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