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大家看聖經的時候,可能都有一個印象,舊約很多規條都已經過時了,到新約的部份,好像強調的是一個不死守律法,有自由的信仰群體。這個表述好像很合理,甚至在福音書看到耶穌違反猶太人安息日的規矩,並自稱人子是安息日的主,成為有力的理據。我們很少會留意主耶穌也在福音書的另一處宣告,太5:17-19:「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。我來不是要廢掉,乃是要成全。我實在告訴你們,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,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,都要成全。所以,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,又教訓人這樣做,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。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,又教訓人遵行,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。」如此這般,我們可以如何理解才能進入主永恆美善的心意呢?
舊約利未記是屬於律法書之一,而全書記載了很多上主吩咐摩西,教導出埃及、入迦南的以色列十二支派謹守遵行有關連串闡釋禮儀的律例典章,所以必定有當時可以明白順從的信仰意義,而成為聖潔的子民是利未記的中心思想。利10:10-11 「使你們可以將聖的、俗的,潔淨的、不潔淨的,分別出來;又使你們可以將耶和華藉摩西曉諭以色列人的一切律例教訓他們。」從利未記中所訂潔與不潔的規條來看,引述李思敬所言,「利未記第十一章分別潔淨與不潔淨活物的記載。哪些活物屬於潔淨或不潔淨? 答案其實很簡單:由上主吩咐決定。百姓不清楚便去找祭司,祭司忘記了可以翻查五經;毋須尋根問底,但亦不容妥協更改。」[1],而新約記述彼得在約帕禱告時所見的異象,徒10:13-15 「又有聲音向他說:「彼得,起來,宰了吃!」彼得卻說:「主啊,這是不可的!凡俗物和不潔淨的物,我從來沒有吃過。」第二次有聲音向他說:「 神所潔淨的,你不可當作俗物。」也是全憑上主的一句話,所以潔與不潔的條例,是視聽教材,教導人要遵行耶和華的吩咐,培養分別為聖的操練,所以重點不是墨守成規,而是養成對上主時刻敬畏的態度。今日我們要知道,當你覺得自己在信仰裡做得非常對的時候,我們必須再審視與此同時,你的內心有否同樣產生一份敬畏的心,傳12:13-14 「這些事都已聽見了,總意就是:敬畏 神,謹守他的誡命,這是人所當盡的本分(或譯:這是眾人的本分)。因為人所做的事,連一切隱藏的事,無論是善是惡, 神都必審問。」
[1] 李思敬:《五經行----妥拉中的生命智慧》,(台灣:校園書房,2018),13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