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回耶穌說:「我是生命的糧」,祂不但分享真理,更無私地供應糧食給祂的跟隨者,若你遇見祂時,你會如何呢?相信大家必定歡喜快樂地接待的,然而我們再看下去,在約七1「……猶太人想要殺他。」約七12「議論紛紛……他是好人……他是迷惑群眾。」約七19~20「......為甚麼想殺我呢?......你是被鬼附了!......?」約七43~44「……因耶穌起了紛爭。……要捉拿他……。」究竟發生了甚麼事呢?耶穌竟然因此遭受殺生之禍!
到約八1~11有文士和法賽人帶著一個犯姦淫時被捉的女人到耶穌跟前,目的是試探耶穌。八6下~11當時耶穌「……彎下腰,用指頭在地上寫字。……你們中間誰沒有罪,誰就先拿石頭打她!……一個一個走開了,……耶穌就直起腰來,……我也不定你罪吧!從今以後不要再犯罪了。」接下來,耶穌宣稱第二個「我是」:祂是世界的光,也是我們生活的光。在路廿二53裏,耶穌被捉拿的時候,祂說了一句:「黑暗掌權了」。而約八12耶穌又對眾人說:「我是世界的光,跟從我的,就不在黑暗裏走,必要得着生命的光。」黑暗與光明是對立的,一個跟從耶穌的人是不會在黑暗裏走,因為光一來,黑暗就走了。
約八12耶穌說:「我是世界的光。」這與住棚節時,聖殿的女院點燃大型的燈臺,以記念神用火柱引領以色列人的歴史有關。耶穌宣稱「我是世界的光」(約八12、18、23、九5),能照亮整個世界,唯有衪是「人的光」,祂能使人找著生命的方向。接著在約九5便記述了主耶穌如何醫好了生來瞎眼的瞎子,這引證了祂能開啟人心靈的眼睛,包括:(1)唯有祂能告訴我們人生目的是什麼。(2)唯有祂是罪的赦免者。(3)祂是分辨是非、善惡、好壞的絕對標準。甚至有意指向一群法利賽人,還比不上一位瞎子看得見光。值得留意:當時黑暗代表罪惡,有光的地方便沒有黑暗,沒有罪惡,這正與約翰福音的主題互相呼應:「這生命就是人的光。光照在黑暗裡,黑暗卻不接受光。」(約一4~5)。耶穌是世界的光,「......乃是要為光作見証……」(約一8~9)。主耶穌有天父為祂作見証。(約一14、一32~34、八18。)「……犯罪的,就是罪的奴僕。……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,你們就真自由了。」(八34~36)。
約八58耶穌說:「......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。」希臘文為「我是」,猶太人一聽到他自稱為「我是」,立刻要拿石頭打他(約八59)。這些反應顯示「我是」這名字對當時的人有無比重要的意義。為何猶太人感到「我是」這名字有那麼大的震撼力?更激憤地說要定祂死罪呢?原來這名字是獨一真神首次向人介紹自己時的用詞。在希伯來文中「我是」與「耶和華」一字乃屬同一字根,包括:1.「自有永有」的神。2.「不變」的神。3.「自存」的神。4.萬物的創造主。5.信實的、守約的神。6.「自足」的神。7.「獨一」的主。8.是一位重情、重義、重關係,與人建立關係的神。「耶穌」的名字乃「耶和華拯救」或「耶和華乃是救主」的意思。太一21解釋「耶穌」名字的意義: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」,這顯明耶穌正是救主。賽九6記著:「(將)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;有一子賜給我們。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;他名稱為『奇妙、策士、全能的神、永在的父、和平的君』。」這段經文正預言彌賽亞的出現,這位彌賽亞,道成肉身的主耶穌是誰?是「全能的神」!
耶穌是世界的光,帶給你有何意義呢?耶穌是世界的光,這光不僅照耀一個晚上,而是照亮人一生的道路。聖經多處提到神是光,耶和華是我的亮光(詩廿七1),我雖然在黑暗裡,耶和華卻作我的光(彌七8)。跟隨主耶穌的人,就不再在黑暗裏行,因祂能使你出黑暗入光明,也能使你為祂發光。我們的生命經耶穌的光照亮後,就能結出果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