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牧者心聲

基督徒的「自由」

於 2021年08月14日 發佈自 方志強先生

忘記了從哪本書讀來的一句話,它大概的意思是:「自由是一種能力,使我們能夠選擇放棄一些自己喜歡的事,或者堅持做一些自己不喜歡的事」,這與普遍認知的自由很不同。基督徒的「自由」能讓我們抗拒行惡,堅持行善,很多時是指向一種品格,正如侯活士所主張的:「自由是一種質素,源自人擁有一健全的品格。用傳統的說法,即惟有真正良善的人,才能成為真正自由的人。從這角度來看,自由是來自於勇氣,以及對一個真確的故事作出回應的能力。」

如果基督徒的「自由」是一種品格,它既屬於個人,也屬於群體。個人的品格很多時是源自於家庭、族群或影響他的生命師傅,而那些人也一樣承襲自所屬的群體。比方說「誠實」,基督徒早在信主之前,已由家庭承傳下來的品格。然而基督徒也有些專屬的品格,就如愛傳福音、愛真理和同理心等。

侯活士指的「真確的故事」是指聖經的敍事。聖經是屬神群體的故事,也是這群體對整本聖經的解讀。由初期教會至整個教會歷史,他們自身的故事又成為那故事的本身,例如:我們從宣教士身上學會甚麼是傳福音和對主的忠信,而那些宣教士也是借鏡於聖經裏一些忠信的故事來實踐。

雅各說:「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(雅2:7)」,所以「回應的能力」是重要的。它與品格有密切的關係,因為品格的影響遠勝於其他條件,如我們會預測到好友的決定,並非因為我們了解他們的處境,而是因為我們了解他們的品格,知道他們會作出甚麼決定。所以,基督徒的品格是由聖經的敍事所塑造的群體品格,而非由效益主義主導。

從這個理解看,隨著品格每況愈下,我們的「自由」也正在走下坡。我們強調信仰的個人層面遠多於群體。如果我們為過去的聖經教導做統計,會發現絕大部份都停留在個人層面上。所以我們傾向肯定個人見證和成就,追求個人得救和事工發展,對社會的品格要求表現冷漠。另一個原因是我們忽略運用聖經的敍事特性,來塑造我們的群體品格。我們學習聖經多是片段式和歸納式的文字操作。片段式容易忽略上下文,難以理解當時群體其處境。歸納式傾向減弱聖經為幾點信仰或道德原則,難以帶出真實的掙扎和完整的意義,觸及生命的核心。既然聖經未能到「心」,就不能塑造那「回應的能力」,當其他價值衝進來,我們也沒有能力運用聖經敍事作過濾和轉化,只能作出片面的回應。

希望基督徒屬乎品格的真「自由」能擴闊我們的生命,能回應世界。


最後更新日期: 2021年08月13日 15:5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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